SMOKE HOLD™ - SHA 活性烟幕符合(欧盟)第 305/2011 号法规。它们带有 CE 标志,并由指定机构根据 EN 12101-1 标准进行测试和认证。
这些烟幕完全依靠重力工作,具有故障安全功能,并采用了所有最新的电子创新技术。它们由一个镀锌金属滚筒箱组成,箱内装有由双面涂有灰色铝聚合物的柔性玻璃纤维织物制成的帘幕,帘幕由一个带 24V 电机的卷绕滚筒卷起,长度几乎不受限制。
帘幕的下边缘装有一个钢制型材,作为配重以稳定下降,并以机械方式阻止闭合。该型材的外层为白色聚碳酸酯。
使用主动式烟幕可形成烟雾聚集区。烟幕下降到一定高度时必须高于根据通风系统计算出的烟雾层。该高度不得影响逃生通道。
烟幕可安装在有空隙的天花板上,以防止烟雾上升到高层并扩散到其他房间。
天花板和滚筒箱之间的任何空隙都可以用布条封闭,就像窗帘一样。这种布条固定在箱体上,拉伸后固定在天花板上,以避免烟雾渗入。
侧面的固定和滑动导轨保证了烟雾和热量的横向密封,从而使窗帘可以直线下降。导轨由镀锌金属板制成,对于在高温下工作的卷帘(DH)是必要的,对于标准卷帘(D)也可根据要求提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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